平均每艘船修理天数
书籍:运输经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155页(255字)
修理完毕的船舶平均每艘修理天数。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船舶修理天数”是指修竣船舶自修理工厂受理时起,至船舶修竣出厂时止的日历日数(包括返修船占用的天数);“修竣船舶数”指按修船合同规定的修理内容,全部修理完工的船舶数,包括在报告期前送修,在本报告期修竣出厂的船舶数。平均每艘船修理天数应分别按大修、中修、小修不同修理类别进行考核。它是反映工厂修船效率高低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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