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80页(219字)
承运货物的港口、车站,根据港、站的技术设备条件,生产组织管理水平,气候变化情况等,规定所运货物从发送港、站到到达港、站的最长期限。由发送、运输、到达三部分时间组成。一般以承运货物次日起到卸船、车完了时的时间计算。发送、到达作业一般各为1天,因此,铁路运到期限的起码天数为3天。
运输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车(船)的速度及各条航线或线路的运价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