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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大足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84页(357字)

继1886-1887年、1890年两次四川大足教案之后,1898年5月爆发了第三次大足教案。

5月,重庆县令王炽昌根据法国驻重庆天主教主教杜昂的要求,在大足水镇安民局董蒋礼堂的配合下,将第一次、第二次反教首领余栋臣逮捕,拘禁于荣昌县监狱。余旧部张桂山、蒋赞臣等于5月21日打监劫狱,救出余栋臣。他们聚众集结龙水镇,没收教堂和教民的粮食,在荣昌河仓场捕捉法国天主教士华芳济。

7月14日,余栋臣等发布檄文,宣布起义,以“顺清灭洋”为口号。

起义军分头出动,遍及邻近的铜梁、安岳、荣昌、永川等县境,所到之处,打毁教堂,没收教堂和教民财产。在清政府剿抚兼施政策的影响下,1899年2月,起义首领或降或逃,释放华济芳,起义失败。

清政府向法国天主教会等赔银110,61万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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