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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76页(264字)

1900年8月4日夜,湖北黄梅县武生胡炳坤与陈长思、胡先林、王鸿恩等聚众,将县内胡世柏天主教堂焚毁,并抄教民20家。

第二天,孔垅镇县城内外教民又有21户或被烧毁,或被抄抢。事件发生后,沈教士前往该县要挟,张县令派兵先后将陈长思、胡先林、王鸿恩等20多人抓获。经过审理及对附近教堂、教民财产损失情况的调查,议定:1.教民所损毁房屋财物,一律由地方官酌估追赔;2.判处陈长思监禁6年,胡先林、王鸿恩等监禁3年;3,赔偿胡世柏天主堂修复银1000两,另外赔偿教民损失共3000余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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