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67页(264字)
英国胁迫清政府签订的将九龙一带租给英国的条约。
1898年4月,法国向清政府要求租借广州湾,租期99年。清政府被迫同意。
英国为了与法国抗衡,针锋相对地向清政府提出展拓香港界址的要求。1898年6月9日,由李鸿章等代表清朝政府,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代表英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规定将大鹏湾、深圳湾水面、九龙半岛及香港附近200多个大小岛屿租给英国,租期99年。
1899年3月19日,双方又签订了《香港英新租界合同》,划定了租借地的界线。这片租借地后来被称为“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