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44页(185字)
清政府镇压四川安岳县人民习拳活动的一次野蛮屠杀事件。
秧田沟在安岳县附郭乡八庙场境内。1902年7月,在资阳学过拳的秧田沟人龚一德在家操演“神拳”,邻居方普福等人从习。
秧田沟保正将此事上报安岳知县唐枝中。唐率驻防清军前往镇压。
方普福率秧田沟群众上寨躲避,唐枝中则把此举看作“恃众踞巢抗拒”,指挥清军屠杀男女老幼7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