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112页(913字)
1898年3月,巴黎外方传教会教士伯尔多(中名苏安宁),应广西永安蒙寨村罗天生所求,带领唐启虞等6人到永安州(今蒙山县)开辟新区,发展教会势力,引起各阶层人士不满。
永安州是抗法名将苏元春、马盛治的故乡,不少人曾随苏、马参加抗法斗争及边疆建设,对苏安宁前来传教表示强烈反对。苏安宁等见势不妙,决定避开风头,撤回象州。
知州何臻祥为预防出事,当苏安宁一行于4月21日离开时,特派6名卫兵护送出境。苏安宁行至古排唐村凉亭休息时,见当地联兴号杂货店墙上贴有不信奉天主教的禁约及揭发他的白头贴,立即大肆咆哮,强迫掌柜李元康交出制定公约的为首者,并指使随从将店中什物捣毁,强拉李元康沿途燃放爆竹,高声悔过。
店中酿酒工人黄三立即向族叔、股东黄政球报信。黄政球原是清军参将,对苏安宁的横行霸道不满,因而令各团总商议抵制传教士入村和禁止村民入教的禁约。
本村及附近各团队都迅速响应。苏安宁见状向永安州方向逃奔。当逃到程村附近时,便钻进涵洞躲避,团丁李亚安等人追到,将他拉出,他竟拔枪射击,众乃将他殴毙。同时毙命者尚有华教士唐启虞、彭亚昌。事件发生后,法国驻华公使提出将永安州官等革职,严惩凶犯,并赔款4万两抚恤死者家属,在永安州建立大教堂,纪念苏安宁等。新任知州吴廷燕,奉命办案的平乐知府吴其珍,分别率兵进驻古排塘附近。
天主教徒又故意哄传法国兵舰将来永安问罪等。古排塘各村团绅一面派人向提督苏元春等求援,要求调派永安籍士兵携械回乡保护,并向巡抚史念祖疏通;一面扩大团队,联防自卫,将各村16岁到45岁的男子,编入团队,布防各路口,严禁外人入村;附近各村群众纷纷来援,远至修仁,荔浦各地的亲友也赶来协助。
官兵不敢贸然入村,双方僵持不下。法国驻华公使见辑凶无进展,并探明有广西提督,边防督边苏元春、边防军统领马盛治等人暗中支持,又一再向清朝政府施加压力。
清政府令苏元春派员协助辑凶。苏元春派永安籍哨官黎瑞春率部赶回永安,同时密函黄政球,示意圣旨难违,将李亚安等三人处决。最后由广西巡抚史念祖与两广总督谭钟麟联衔会奏结案办法:赔偿教会4万两白银作建堂经费和恤金。但由于永安人民的坚决抵制、教堂始终未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