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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拳匪纪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87页(446字)

书名。

1卷。蒋楷撰。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后刻本,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上海聚珍版,题为《平原拳匪纪略》,书末有顾甫跋及“平湖顾鸣豫校”字样。蒋楷于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由莒州调署平原县后,上请示通禁义和拳之禀。

次年义和团兴起,蒋楷主张派兵弹压,因与山东巡抚毓贤主抚意见相悖,旋于11月12日被撤任。是书主要记载蒋楷在平原县任内的经历及见闻。其中除详记平原县义和团活动外,亦记载了恩县、茌平等地方的义和团活动,以及义和团重要首领朱红灯、本明等人在济南被杀害的情况。是书记载义和团之渊源及组织状况,亦与其他记载稍有异词。

尤可注意者,据是书记载,1899年秋,朱红灯在平原、茌平等县设拳厂,其说则谓明年为劫年,玉皇大帝命诸神下降。由此可以看出,义和团集结力量、发动民众设场习拳的思想武器,是沿袭了白莲教的“劫变”观念。嗣后,在义和团的揭帖、乩语中,这几句话也就成了经典式的语言。是书为研究山东、河北义和团发生发展状况的比较重要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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