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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都统衙门会议纪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54页(651字)

书名。

1册。法文都统衙门统治天津期间的主要文件集。

都统衙门是八国联军占领天津时成立的临时市政府,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临时政府,由若干名具有同等权利的各国军官组成,成员经八国联军司令官会议推选或协商产生。先后有英、俄、日、法、德、美、意等7个国家的军官出任委员会委员。

都统衙门存在期间,该委员会共召开了329次会议和若干次特别会议,平均2至3日召开一次。每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议案、制订的各项法规等皆分项记录在案,从而形成这份会议纪要。

按纪要中所载,委员会制订的行政条例规定,都统衙门的管辖范围包括天津旧城以及委员会认为对保障天津市安全的地方,但是不包括租界和联军占领的军事设施、铁路、电报局等。行政条例还规定,委员会代表都统衙门,进而也代表列强,在管辖区内拥有绝对独立性。

都统衙门拥有至高无上的治安权和司法权,对辖区内的中国人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财产直至判处流放或死刑;对违法的外国人,则只能在逮捕后当天送交所属军事或领事当局。纪要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市政管理以及都统衙门的沿革、组织、人事更迭等内容。委员会宣称,纪要是都统衙门制订的所有法令的唯一见证。该衙门裁撤前,纪要被印制成中、法两种文本,分送给各国驻华公使、驻津各国领事以及联军各国统帅。

原稿则由联军最高统帅保存,后交驻天津领事团长。1902年8月15日都统衙门向清政府办理政权移交时,该纪要作为正式文件交给袁世凯,并要求清政府保留该文件的有效性。

天津都统衙门会议纪要法文本现藏北京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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