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鸡断尾,获免牺牲;山狙见巧,终必招害。
书籍:群经百子名言类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青年出版社《群经百子名言类典》第87页(408字)
【名言出处】:
《刘子·韬光第四》
【译】:
周朝郊地的雄鸡自己把美丽的长尾弄断,得以避免被用作祭祀的牺牲品;山上的猕猴显示(自己)技巧,最终必定招致祸害。
【注】:
“周鸡”句:《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宾孟(周景王的宠臣、王子朝的师傅)适郊(周朝地名,在今河南巩义市附近),见雄鸡断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己牺何害?’”又见《国语·周语下》。古代用作祭祀的动物为牺牲,要求其“毛羽完具”,雄鸡断尾便不能再做牺牲,得保性命。“山狙”句:《庄子·徐无鬼》:“吴王浮于江,登乎狙之山。众狙见之,恂然弃而走,逃于深蓁。有一狙焉,委蛇攫(zào),见巧乎王。王射之,敏给搏捷矢。王命相者趋射之,狙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