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气动图形符号(摘自GB/T786.1-93)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新编液压工程手册上册》第242页(6925字)
(1)术语
符号要素 用符号来表元(辅)件、装置、流动管路等的种类时所采用的基本图线或图形。
功能要素 用符号来表示元(铺)件、装置的功能或动作时所采用的基本图线或图形。
简化符号 为简化绘图而省略一部分符号或用其他简单符号代替时所采用的符号。
一般符号 没有必要明确表示元(辅)件、装置的详细功能或形式时所采用的代表符号。
详细符号 详细表示元(辅)件功能时所采用的符号。通常与简化符号或一般符号对照使用。
直接压力控制 元件的位置靠控制压力直接控制的方式。
先导控制(间接压力控制)靠元件内部组装的先导阀所产生的压力使主阀动作的控制方式。
内部压力控制 从被控元件内部提供控制用流体的方式。
外部压力控制 从被控元件外部提供控制用流体的方式。
内部泄油 泄油通路接在元件内部的回油通路上,使泄油与回油合流的方式。
外部泄油 泄油从元件的泄油口单独引出的方式。
(2)总则
·符号只表示元(辅)件的功能、操作(控制)方法及外部连接口,不表示元(辅)件的具体结构和参数、连接口的实际位置和元(辅)件的安装位置。
·符号均表示元(辅)件的静止位置或零位置。当元(辅)件组成系统,其动作另有说明时,可作例外。
·除特别注明的符号或有方向性的元(辅)件(如油箱、仪表等)符号外,符号在系统图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水平或垂直绘制。
·本标准未列入的图形符号,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符号绘制规则和符号例进行派生。当无法直接引用或派生时,或有必要特别说明系统中某一元(辅)件的结构及动作原理时,可局部采用结构简图来表示。
·除规定者外,符号的大小以清晰美观为原则,绘制时可根据图纸幅面的大小酌情处理,但应保持图形本身的适当比例。
(3)符号构成
符号由符号要素和功能要素构成。
A.符号要素(见表7.3-1的规定)
表7.3-1 符号要素
B.功能要素(见表7.3-2的规定)
表7.3-2 功能要素
(4)管路、管路连接口和接头
管路、管路连接口和接头符号例见表7.3-3。
表7.3-3
(5)控制机构和控制方法
机械控制件(或装置)和控制方法符号例见表7.3-4。
表7.3-4
(6)能量转换和贮存
A.泵和马达
泵和马达符号例见表7.3-5。
表7.3-5
B.缸
缸符号例见表7.3-6。
表7.3-6
C.特殊能量转换器
特殊能量转换器符号例见表7.3-7。
表7.3-7
D.能量贮存器(蓄能器、辅助气瓶、气罐)能量贮存器符号例见表7.3-8。
表7.3-8
E.动力源
动力源符号例见表7.3-9
表7.3-9
(7)能量控制与调节
A.方向控制阀符号例见表7.3-10。
表7.3-10
B.压力控制阀符号例见表7.3-11。
表7.3-11
C.流量控制阀符号例见表7.3-12。
表7.3-12
(8)流体的贮存和调节
A.油箱符号例见表7.3-13。
表7.3-13
B.流体调节器(件)
流体调节器(件)符号例见表7.3-14。
表7.3-14
(9)辅助元器件
A.检测器或指示器符号例见表7.3-15。
表7.3-15
B.其他元器件
其他元器件符号例见表7.3-16。
表7.3-16
(10)GB/T786.1-93 附录
A.控制机构、能量控制和调节元件符号绘制。
(A)控制机构符号绘制规则
单-控制机构符号
·阀的控制机构符号可以绘制在长方形端部的任意位置上,如图7.3-1。
图7.3-1
·表示可调节元件的可调节箭头可以延长或转折,与控制机构符号相连。如图7.3-2。
图7.3-2
·双向控制的控制机构符号,原则上只需绘制一个,如图7.3-3(a)。在双作用电磁铁控制符号中,如必须表示电信号和阀位置关系时,不采用双作用电磁铁符号如图7.3-3(b),而采用两个单作用电磁铁符号如图7.3-3(c)。
图7.3-3
复合控制机构符号
·单一控制方向的控制符号绘制在被控符号要素的邻接处。
·三位或三位以上阀的中间位置控制符号绘制在该长方形内边框线向上或向下的延长线上。如图7.3-4。
图7.3-4
·在不被误解时,三位阀的中间位置的控制符号也可以绘制在长方形的端线上。如图7.3-5。
图7.3-5
·压力对中时,可以将功能要素的正三角形绘制在长方形端线上。如图7.3-6。
图7.3-6
·先导控制(间接压力控制)元件中的内部控制管路和内部泄油管路,在简化符号中通常可省略。如图7.3-7。
图7.3-7
·先导控制(间接压力控制)元件中的单一外部控制管路和外部泄油管路仅绘制在简化符号的一端。任何附加的控制管路和泄油管路绘制在另一端。元件符号,必须绘制出所有的外部连接口。如图7.3-8。
图7.3-8
·选择控制的控制符号并列绘制。必要时,也可绘制在相应长方形边框线的延长线上。如图7.3-9。
图7.3-9
·顺序控制的控制符号按顺序依次排列。如图7.3-10。
图7.3-10
(B)能量控制和调节元件符号绘制规则
·能量控制和调节元件符号由一个长方形(包括正方形,下同)或相互邻接的几个长方形构成。如图7.3-11。
图7.3-11
·流动通路、连接点、单向及节流等功能符号,除另有规定者外,均绘制在相应的主符号中。如图7.3-12。
图7.3-12
·外部连接口,如图7.3-13所示,以一定间隔与长方形相交。两通阀的外部连接口绘制在长方形中间。
图7.3-13
·泄油管路符号,绘制在长方形的顶角处,如图7.3-14所示。旋转型能量转换元件的泄油管路符号绘制在与主管路符号成45°的方向,和主符号相交。
图7.3-14
·过渡位置的绘制,如图7.3-15所示,把相邻动作位置的长方形拉开,其间上下边框用虚线连接。
图7.3-15
·具有数个不用动作位置及节流程度连续变化的过渡位置的阀,如图7.3-16所示,在长方形上下外侧画上平行线来表示。
图7.3-16
为便于绘制,具有两个不同动作位置的阀,可用表7.3-17的一般符号表示。其间,表示流动方向的箭头应绘制在符号中。
表7.3-17
B.旋转式能量转换元件的旋转方向、流动方向和控制位置的标注规则。
(A)旋转方向
旋转方向用从功率输入指向功率输出的围绕主符号的同心箭头表示。
双向旋转的元件仅需标注其中一个旋转方向。通轴式元件应选定一端。
泵的旋转方向——泵的旋转方向用从传动轴指向输出管路的箭头表示。
马达的旋转方向——马达的旋转方向用从输入管路指向传动轴的箭头表示。
泵-马达的旋转方向——泵—马达的旋转方向同B1.1规定。
(B)控制位置
控制位置用位置指示线及其上的标注来表示。
控制位置指示线——控制位置指示线系垂直于可调节箭头的一根直线。其交点即元件的静止位置。
控制位置标注——控制位置标注用M,Φ,N表示。Φ表示零排量位置;M和N表示最大排量的极限控制位置。见图7.3-17。
图7.3-17
(C)旋转方向和控制位置关系
必须表示旋转方向和控制位置关系时,控制位置的标注表示在同心箭头的顶端附近。
两个旋转方向的控制特性不同时,在旋转方向的箭头顶端附近分别表示出不同特性的标注。
(D)符号例
符号例见表7.3-18。
表7.3-18
C常用液压气动元件图形符号
(A)常用泵、马达和缸图形符号
常用泵、马达和缸图形符号见表7.3-19。
表7.3-19
(B)常用控制阀图形符号
常用压力控制阀、流量控制阀、方向控制阀等图形符号见表7.3-20
表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