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30页(221字)
侦察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
可分为:(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在侦破各种预谋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