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701页(252字)
又称癔病型人格障碍或寻求注意型人格障碍。
变态人格的一种。这类人的人格不成熟,情绪也不稳定。
他们常以过分做作和夸张的行为表现自己,希望成为周围人注意的中心,为了在大家面前显示自己,可以把与自己无关的罪错加在本人身上来诬告自己;暗示性和依赖性特别强,表现出高度的自我中心倾向;情感反应强烈、鲜明,又易于变化;对人情感肤浅、表面和不真诚,这使他们难以与周围保持长久的社会联系;高度的幻想性,往往把幻想当成现实。这种人还可以有病理性说谎的表现。
患者容易发生癔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