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73页(200字)
违反森林保护法规,任意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违反森林保护法规而有意为之。(2)客观上实施了不按采伐规定进行滥伐的行为,如任意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采伐。
为首组织滥伐,滥伐数量较大,滥伐珍稀林木后果严重,经常滥伐屡教不改,殴打护林人员等,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