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转化机制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63页(370字)
在监所的特殊环境中,在教育改造的特殊条件下,罪犯的积极心理因素不断战胜并最终取代消极心理因素的过程和方式。
在心理学中,通常是指与人的反映活动相联系的神经心理过程。罪犯和所有人一样,其高级神经活动的机制极为复杂,它显示出机体对外界影响的高度应变力和自动调节能力。一般地说,罪犯心理转化机制的正常进行,即改造罪犯的消极心理,需要有4个条件:(1)要有功能的分化,有一个良性转化的系统,才能实现罪犯的消极心理改造为积极心理;(2)要有“变应器”。通过“变应器”的自动调节,使罪犯经常处于积极的内心体验之中。
(3)要有系统的动因。即必须有推动罪犯消极心理良性转化的系统动因,包括改造教育的一系列、多方面、多层次的手段、措施等。
(4)系统的总控制只能以机制为基础,即罪犯心理的转化必须遵循其规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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