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60页(229字)
罪犯心理诊断的一种方式。
指罪犯刑满释放时,对其原有的犯罪心理所起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所作的评价与说明。对罪犯的心理诊断,要以其整个服刑劳改期间的全部表现资料为依据,采用罪犯自我诊断,罪犯集体诊断与管教干部诊断三结合的方法。诊断的内容包括罪犯就服刑劳改以来直到目前的思想改造、劳动生产、对待管教、遵守监规纪律、与其他犯人的关系以及所受的奖惩方面作出自我评价,对刑满释放、重返社会后的心理准备作出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