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54页(196字)
又称鉴定意见。
鉴定人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报告。在中国,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它只就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回答,不涉及法律性问题。鉴定结论同其他证据一样,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相互印证。
仅凭鉴定结论不能认定案件事实。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被告人。
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