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11页(186字)
①唐律12篇篇名之一。
共2卷,合34条。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初见于魏律。北周律中亦有。隋唐沿袭之。明代断狱被列为刑律的一门,以别于贼盗、人命、斗殴、骂詈、诉讼等其他门。
清与明略同。②中国古代指审理案件。
《周礼·秋官·乡土》曰:“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宋史·刑法志》:“有司断狱,或事连权幸,多以中旨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