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10页(232字)
一种在精神因素作用下突然发作的、爆发性的情感障碍。
病人表现为哭笑无常、叫喊吵骂、打人毁物等。有时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有时兴高采烈,载歌载舞,狂笑不已;有时又满地打滚,蛮横粗暴。整个病症发作快,气势猛,持续短,情感色彩异常浓厚,并且常伴有撒娇、做作、幼稚以及演剧式的表情和动作。病人对周围情况的感知并无障碍,意识也很清晰,但严重时可出现轻度障碍。
一般说来病人的暗示性较高,癔病症状也较明显,是瘴病的主要精神症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