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76页(224字)
日本的基层专门法之一。
负责家庭纠纷事件的审判和调解以及少年保护案件的审判。是日本少年司法工作的中心机关。设有家事审判部和少年审判部。对有越轨行为的青少年以及对违法犯罪少年的父母及有照管义务的监护人均有管辖权。其审判不公开,除有法律规定外,一般由法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少年案件终结时,要作出下列之一的决定:(1)不开始审判的决定;(2)不处分的决定;(3)保护观察处分的决定;(4)解送警视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