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64页(210字)
研究书写人字迹特征,通过书写人书写动作习惯的特殊性和稳定性,认定字迹书写人。
是用来鉴定物证文书的字迹是否某一人所写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文字笔迹反映书写人书写动作习惯特点、文字布局特征和书面语言等特点,可为分析案情、侦察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鉴定机关(或鉴定人)受侦查机关或法院委托(或指定)对案件有关的文书、字迹进行技术检验并作出结论。笔迹鉴定结论,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