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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卢克少年非行早期预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34页(932字)

美国犯罪学家、哈佛大学教授格卢克夫妇创立的早期预测少年非行的方法。

这种预测方法,在预测表的制作过程、预测内容(未犯罪之前早期预测少年犯罪的可能倾向)等方面,都同当时已经提出的再犯预测不同。其方法是根据少年6岁以前的生活体验,预测其在11~17岁时是否会违法犯罪。

格卢克夫妇首先从美国麻省州感化院中选出11~17岁的犯罪少年500名作为实验组,再从波士顿的公立学校中选出在年龄、智能、生育环境、人种及宗教背景与实验组少年相同的500名少年。然后从他们的生活经历中选出社会的、心理的、身体的、精神的各方面犯罪可能原因因素共403项,聘请各方面专家,历时数年进行了详细调查。

运用统计学技术对调查资料进行了处理,以检验各种因素与犯罪少年及无犯罪少年的关系。预测因素的选择标准,首要条件为发生误差的可能性必须小于1%。

然后再根据下列标准,做出选择:(1)小学入学前存在的因素;(2)内容不重复具有独立性的因素;(3)比较容易收集资料的因素;(4)不易因年龄增长而变化的因素。最后选定3组因素,每组由5种因素构成:(1)有关社会背景的因素(①父亲对该少年的管教;②母亲对该少年的监督;③父亲对该少年的感情;④母亲对该少年的感情;⑤家庭中亲属之间的团结状况);(2)根据罗夏哈心理测验而得到的性格特性的因素(①社会的主张;②反抗性;③疑惑性;④破坏性;⑤情绪易变性);(3)根据精神医学诊断出的人格特性中的因素(①冒险性;②行为的外向性;③被暗示性;④顽固性;⑤情绪不安定性)。

在上述15种因素中,每种因素下设2~3种情况,给每种情况一定的分值。

然后根据犯罪少年所属具体情况计算分值,将15种因素所得分值相加即总分值。根据得分多少即得出每种因素乃至每种情况同犯罪的关联表,即成格卢克少年非行早期预测法。该法问世后,由于其预测目的在于发现潜在犯罪人或潜在犯罪行为,而且方法上使用各种专门技术,因而受到广泛注目。

但也有一些犯罪学对此提出批评,认为根据少年5、6岁之前的生活经历预测其是否会变为犯罪少年,忽视了少年青春期的心理变化和所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其预测结果难保客观准确。同时,如果预测不实,则会影响少年的名誉,有不利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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