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死刑派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01页(281字)
国际上一部分刑法学家主张保留死刑的观点。
这种观点从刑事古典主义的报复刑论出发,认为不能废除死刑,主要理由有:(1)死刑是伦理正义的绝对观念,是等量、均衡的报复刑。对重大犯罪废除死刑,贬低了被犯罪所侵害的个人权益和社会利益,是不人道的;(2)死刑的严厉性决定了它具有刑罚的最大威吓作用;(3)一部分犯罪成癖的人是不堪改造的,死刑是剥夺他们再犯罪能力的最有效手段;(4)人们为了保障个人自由权利及各种法益,把自己的全部人身、自由、财产权利交给国家,其中包含了生命权,因此,国家有权对重大犯罪适用死刑,剥夺其生命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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