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80页(255字)
亦称相貌特征。
个人识别的方法之一。由于每个人先天和后天生理发育状况的不同,特定人的面貌也表现出区别于他人的固有特征。人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虽然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其特有的基本形态是不会改变的。如头面部的大小、形状及眼睛、鼻子、耳朵等,都具有稳定性和特定性。根据对人的相貌特征的大量抽样分析,可以区分为脸型、发际、前额、眉、眼、鼻、口、耳、下颌形态、皱纹等方面的不同的特征,并研究提出了作为衡量标准的数据。研究人的面貌特征,有助于刑事侦察中犯罪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