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77页(248字)
①中国古代指官吏故意宽纵犯人的行为。
秦代称“纵囚”。《秦简·法律答问》曰:“当论而端弗论,及易其狱,端令不致,论出之,是谓‘纵囚’。”对此汉称“故纵”。《汉书·功臣表》注:“出罪为故纵”。
②官吏知他人犯罪而不检举告发。《汉书·刑法志》曰:武帝“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颜师古注曰:“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③唐律中指负责卫禁的官吏明知他人不该进入禁区而不加禁止(《唐律疏议·卫禁》)。
明律清律的规定与唐律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