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假设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29页(438字)
又称侦查假定,是一种逻辑思维方法。
指侦查人员根据具体案情,运用社会知识和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通过逻辑思维,对案件的真相进行推测性的解释。侦查假设是多种推理形式的综合,是形式逻辑在侦查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它是以一定的客观事实为基础的积极思维的结果。
侦查破案的过程基本上是建立并验证一系列侦查假设的过程。
正确地进行侦查假设,必须正确地应用推理。
离开了逻辑推理就不能从个别、零碎的材料中作出关于整个案情的合乎逻辑的假设。许多侦查假设的提出和形成过程,往往都是综合应用各种推理的复杂过程。
这不仅需要类比推理、归纳推理,更需要应用演绎推理。科学的侦查假设具有3个特征:可行性;必然性;实践性。
案件侦破过程中的假设有犯罪时间和空间的假设;犯罪手段和方法的假设;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假设;犯罪性质的假设和关于犯罪人的假设等。
侦查假设的任务是明确侦查方向,直接为侦查实践服务。
同时,它又要经过侦查实践检验,不断修正,使之更接近实际,直至被证实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