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14页(220字)
又称保外帮教。
社会帮教的一种形式。帮教对象是被拘留或被劳动教养人员。由帮教对象所在单位、街道和家长出具保证,得到当地公安保卫部门的同意(劳教人员需经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可以把帮教对象放回原单位,依照社会力量进行教育改造。具保人必须承担如下义务:(1)经常向被保人进行帮教教育;(2)定期向有关方面汇报被保人的情况;(3)及时检举被保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被保人必须主动配合具保人做好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