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14页(197字)
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抢劫、报复杀人或其他目的。(2)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制造行为。其范围包括,私自制造军用、射击、狩猎用的各种枪支,能够发射金属弹丸的汽枪以及使用这些枪支的弹药和爆炸物。至于是否制造成功或者投入使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上一篇: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下一篇:具五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