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85页(605字)
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划分是以生理、心理特征为基础的。青少年犯罪一词是个使用比较普遍,但划分标准和含义却不明确的概念。
各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和年龄界限,但相互之间差别很大无统一的内涵和外延。如《美国青少年教养法》规定:“青年犯”是指定罪时不满22岁的犯人;“少年犯罪”是指由少年实行的违犯美国法律但不受死刑或无期徒刑惩罚的行为。匈牙利青少年法则不明确规定青少年犯罪的含义和明确的年龄界限。还有的国家则把青少年犯罪同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同起来。一般来讲,从法律的角度,在大多数国家里,青少年犯罪,即指少年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其年龄界限因其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同而有差异,有的把上限年龄规定为21岁或22岁,有的则规定为18岁或16岁;下限年龄则有7岁、10岁、12岁、14岁、15岁等不同规定;从犯罪学研究的角度,各国学者则往往把一部分青年人或成年人(18~25岁或21~25岁)和儿童(12岁以上)也包括在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对象之中,以保持研究的连续性。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虽然普遍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中,但在法律上却没有依据。
只是习惯地将刑法所规定的14~18岁的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称为青少年犯罪。在犯罪学研究中,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无统一认定,但多数学者认为,应是指12~25岁的人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