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59页(271字)
在证据学中根据不同特点对各种证据的归类与区分。
证据分类突出了各种证据的特点和作用,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运用。18世纪英国着名法学家边沁在诉讼证据分类上曾做出有益的贡献。
现代资产阶级国家对证据分类也十分重视,并进行了许多研究,但是意见不一。
根据中国的经验,实际意义比较大的有如下分类:(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依据证据来源而划分;(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以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联系方式划分;(3)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按证据的不同证明作用划分;(4)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依证据的表现形式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