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53页(253字)
刑事被告人在法庭宣判后对判决后果的认识、看法及其心理态度。
判决反应主要有:(1)稳定反应。即判决与被告人预测的刑期相近;(2)不满反应。即认为刑罚过重或与事实不符;(3)悲观失望反应。
即认为已被判刑,失去信心,沮丧悲观,精神颓唐;(4)狂躁反应。
即被告人被判决后,充满愤怒敌视情绪,感情冲动;(5)痛苦反应。即一些死刑犯面临处决,表现出惧怕、痛苦或失去自控能力的反应。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犯人,掌握判决后心理反应情况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