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51页(218字)
指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以及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敌人派遣任务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反革命罪的一种。其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但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3)主观上必须具有反革命的目的。(4)客观上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
在认定间谍罪时,要注意同特务罪、资敌罪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