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58页(181字)
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之一。
即一人犯数罪时,以重罪吸收轻罪或以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予以处罚。重罪吸收轻罪,指从几个罪名中择其性质、情节最重的一罪定刑处罚,中国唐律、明律、清律都曾采用。
重刑吸收轻刑,指对数罪分别定刑后择其最重者为执行刑。
中国现行刑法中,对数刑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者,采用吸收原则,即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