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52页(259字)
《尚书》的篇名,是西周周穆王时期吕国的诸侯兼周五朝司寇吕侯受命制定的赎刑,因吕国后改称甫,故又称甫刑。
它不是一般的刑罚,而是西周中期奴隶主统治者有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在疑罪时赦刑从赎的法典,即五罚(参见“五罚”)。《吕刑》共3章22项,涉及刑罚种类、量刑原则和诉讼制度等。
规定罚赎限于疑罪,死罪也可以赎,罚赎须根据刑书的规定。罚赎的主要内容:墨辟罪疑罚铜百锾(古代重量单位,一锾为六两),劓辟“其罚唯倍”,剕辟“其罚倍差”,宫辟“其罚六百锾”,大辟“其罚千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