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40页(280字)
指一个人从一种生活方式向另一种生活方式急剧转变的过程。
它要求人们抛弃原来的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接受一套对于他本人来说完全是新的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从而与新的环境中的社会成员结成新的社会关系,进入新的团体生活。再社会化,一般说来有2种基本类型:(1)主动再社会化,如移居别国谋生等;(2)强制再社会化。
这是一种社会性的强迫教化。凡是违法范罪的人,都是强制教化的对象、强制性社会化,一般是通过律制机关、政治团体和监狱,进行强制教化。
中国目前对犯罪青少年所采用的强制教化,是通过工读学校、青少年管教所、监狱等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