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05页(255字)
亦称确定判决。
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依法执行的判决。按中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指下列几种:(1)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或抗诉的;(2)高、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二审判决,都是终审判决,一经宣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3)死刑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