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00页(225字)
收集、判断证据的一种方法。
对诉讼参与人提供的事实与证据材料,在必要时可由有关人员面对面地陈述看法和意见,以便于侦查或审判人员从中判断其真伪程度。如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必要时即可进行实验、检查、对质;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辩护人等都可以互相质问,反复辩论。通过对质,可以把各种证据联系起来,有利于统一分析。应当注意的是,对被告人进行对质,须在有充分把握能收到效果时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宜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