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95页(254字)
简称必要共犯,亦称法定共犯或当然共犯。
任意共犯的对称。刑法分则规定的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分为:(1)集合犯。或称纠合犯、共行犯。指多数人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行为,如持械聚众叛乱罪;(2)对立犯。或称对行犯、对象犯。
指行为人互以对方为对象而实施犯罪行为,如重婚罪。对必要共犯应直接按刑法分则的规定论处,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
按照中国刑法,对对立犯的双方均应处罚,对集合犯一般有2种处理方法:(1)凡参加者均应处罚;(2)只处罚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