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90页(194字)
司法机关决定受理案件的条件。
符合立案条件的才可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不能立案。立案条件主要是:(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