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81页(244字)
社会按照一定标准,通过一定方式,对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主观评价和明文规定。
当认为某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达到社会不能容忍的程度时,就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用强制手段进行惩罚。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的种族、不同地区中对犯罪行为的具体规定是有差别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犯罪的社会规定性是建立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基础之上的,反映了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和态度,并以国家的法律制度固定下来,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一致承认,从而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