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38页(211字)
犯罪当做疾病看待,综合运用观察法、提问法和临床诊断法,测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说明他的犯罪原因,制订出处遇方案。
即一边进行诊断,一边给予治疗处遇,然后一边观察对实际治疗处遇的反应,进而再深入进行诊断,从这里再制订新的处遇方针。这个过程是建立在过去预测的基础上,同时又规定着对于未来的预测。由此,把对犯罪者的诊断、处遇和预测过程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以达到治理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