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25页(216字)
受伤者被他人利用致伤物所致的损伤。
其特点是:损伤部位多在头、颈、胸及其它重要部位,重伤多,轻伤少,常有二处以上的致命伤。由于行凶时凶手与被害人的体位都在不断地变化,所致损伤的大小、形态、深浅与轻重亦常各不相同,分布较零乱,纵横交错,方向不一。常有抵抗伤,现场一般较零乱。不同杀人动机现场会出现不同情况,例如盗窃杀人的财物丢失,强奸杀人受害者的衣着被解脱,身上或地上留有精斑与阴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