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10页(282字)
1978年6月28日至30日通过,同年8月6日实施。
共8章116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20岁以下的青少年为法典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主体;规定青少年应具备或培养的道德修养;国家和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应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国家教育部门的保证措施;学生受教育中应遵守的义务;青年劳动就业的权利和国家承担的相应义务、具体措施;青年服兵役的义务;青年文艺、体育活动的保障;国家在青年工作中承担的任务等。
是综合性的青少年法规。古巴共和国将该法律的组织、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