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87页(234字)
又称社会秩序。
泛指人们在公共场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由法律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伦理、道德习惯等规范所确认。其内容非常广泛,表现在人们共同的日常生活环境和社会活动的一切场所中。如要求人们在公共场所必须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卫生清洁,遵守交通规则等,以维护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不受扰乱破坏,公民的权利和权益不受侵犯。
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对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而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