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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压损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74页(254字)

外界气压过高或过低所致人体的损伤。

通常人类只能在一个大气压中正常生活,气压过高或过低均能引起机体功能障碍,甚至死亡。当机体迅速进入高气压环境中(如潜水工作),可由氧分压过高而发生氧中毒,患者感觉到头皮麻木,皮肤苍白,体温下降,继而出现心搏减慢,呼吸抑制,痉挛,意识消失等症状。人体若迅速进入低压环境,或在高压环境中一段时间而突然回到常压环境,即可出现减压病(如航空病、高山病等),产生缺氧症状或气栓致死。法医鉴定主要是确定死因,揭露用气压损伤的隐蔽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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