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7页(271字)
1983年7月1日正式成立。
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受国务院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管理反间谍工作,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保卫、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的大业,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国家安全部的地方机构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受地方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国家安全部领导。
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指出“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原由公安机关主管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国家公安机关的性质,因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下一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