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8页(250字)
审判公开原则的对称。
指法院在审理某些案件时依法不对社会公开进行。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
在我国,审判公开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阴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