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8页(194字)
盛行于封建君主专制时期的一项诉讼原则。
封建制国家采取纠问式诉讼程序,被告人只是被追究与审问的对象,只有招供认罪的义务,没有反驳、辩护的权利。在断案中实行口供至上,认为被告人认罪的口供是最可靠、最重要的证据,是证据之王,因此取得口供是定案的先决条件,有所谓无供不录案之说,即没有供词就不能审理结案。这是刑讯逼供和造成大量冤狱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