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广东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武术辞典》第205页(224字)
武术短器械,又称短剑。
《通俗文》载:“匕首剑属,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使用。”是一种以刺为主能砍击的两用器械,为近战防身之用。
晋张载《匕首铭》:“匕首之设,应速用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忿。”宋代以后,匕首作为武术短器械流传至今。其用法有击、刺、挑、剪、带等。
有单匕首和双匕首两种形式,对练有匕首进枪、夺匕首、双匕首进枪以及三人双匕首盾牌单刀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