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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音乐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361页(683字)

以即兴创作为标志的音乐风格,得灵于节奏性强烈的演奏引起的亢奋,也得灵于各人对器乐、声乐音色和节奏的抑扬顿挫的独特态度。

即兴创作可能是整体的,但常恪守一个简单的框架,以之为基础。有些爵士乐作品的总谱是完整地写出来的,但当爵士音乐演奏者以他们特殊的表情强度来演奏时,仍然不脱爵士乐乐汇。爵士音乐可以独奏,或以任何一种方式组合演奏,但超过大约二十人以上的重奏是不容易获得成功的,因为在节奏上难于获得一致的默契。绝大多数的乐器编制包含一个节奏组,由鼓、低音提琴或低音吉他、钢琴或吉他(常用扩音器)组成,充当其它乐器的节奏跳板:其他乐器总称为喇叭,绝大多数是管乐器,主要是小号、长号和萨克斯管。

节奏组可以完全即兴演奏,或仅按照最粗略的骨架演奏,而喇叭组则可以演奏短小的事先作曲的经过句和间奏,围绕着即兴组,有时隐伏在即兴组的背后--即兴组则常常是即兴的独奏,以节奏组为背景。欣赏爵士音乐应该听其节奏的亢奋和即兴演奏的创造性和灵巧性。

爵士音乐起源于新奥尔良的贫民区,是当地黑人文化和欧洲文化的独特的交融,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促成了它的产生。最早是在城市经常举行的游行中演奏的街头乐曲和在酒吧间及妓院里演奏的乐曲。

后随着爵士音乐的广泛传布,乐队的配备不断扩大和完善,技法上也有了革命性的进展。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从美国传到欧洲和日本。爵士音乐今天的进程,一方面向先锋派接近,另一方面则向摇滚乐和流行音乐靠拢。一个优秀的爵士音乐家具有非凡的才能,达到此种造诣所需要的毅力不下于一个优秀的古典音乐演奏家,甚至还要求更高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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